为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成绩考核工作,使成绩考核更加客观公正,并准确反映教师教学效果与学生学习效果,现结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课程方案,制定各门课程成绩考核制度如下:
一、考核方式
1、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、“中国近现代史纲要”、“形势与政策”课程实行考查的形式,按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五个等级登录成绩。
2、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”、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”课程实行开卷笔试形式,按百分制登录成绩。
二、考核程序
1、考查课与考试课均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。
2、考查课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%-50%,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50%-60%,各门课程可根据教学改革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比例。
3、考试课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%,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70%。
三、考核内容
1、考查课平时成绩主要以出勤情况、课堂听讲情况、完成作业情况、参与课堂讨论情况、参加社会实践教学情况等为依据。期末成绩以随堂测验的形式进行测评,测验内容应为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题、材料分析题等。
2、考试课平时成绩主要以出勤情况、课堂听讲情况、完成作业情况、参与课堂讨论情况、参加社会实践教学情况等为依据。期末成绩以笔试试卷成绩为依据,试题广度、深度、重点、难点、题量、题型应合理,能较客观地反映出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。期末试卷卷面为100分,折合成70%,加上平时成绩按百分制计算。
三、教师在教学中应做好平时成绩记录,做到平时成绩公证合理,学生未修课时达到总课时1/3以上,则按学校教学管理文件取消学生考试资格,学生在下一年重修。
四、教师在评定学生成绩时要认真负责,发生问题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并追究责任。
五、其他问题按学校教学管理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。
马克思主义教研部
2009年9月